UPS電源上使用的鋰電池為何不能空運?
來源:存能電氣 日期:2018-12-27 10:47 瀏覽量:次
UPS電源上使用的鋰電池為何不能空運?跟存能電氣小編所知,鋰電池收到輕微破壞就會燃燒,對航空產生安全隱患。2010年09月03日UPS6號班機,因運輸大量鋰電池,飛行途中起火,于迪拜機毀人亡,此后航空業(yè)禁止空運鋰電池。所以,空運UPS上的鋰電池危險性是很大的,一旦發(fā)生事故,那基本上就無一生還。本文存能電氣小編來說說UPS電源電池上使用的鋰電池為何不能空運。
UPS電源鋰電池為何不能空運?
鋰電池一旦發(fā)生短路受熱,就會發(fā)生連鎖反應,蔓迅速延到其他的鋰電池,使得其他的鋰電池也受熱,然后過熱的鋰電池就會持續(xù)釋放爆炸性可燃氣體(主要是氫氣),從而引起爆炸,極度的危險。空運帶磁的產品會影響飛機飛行導航,安全有隱患。
鋰電池是一種特別容易發(fā)生化學反應的金屬,易延伸和燃燒,鋰電池包裝和運輸,如處理不當,易燃燒和爆炸,事故也時有發(fā)生。鋰材料是一種活潑金屬,非常容易發(fā)生反應,釋放出氫氣和熱量,并可能引起燃燒。鋰電池在航空運輸過程中,由于內、外部短路,可造成電池體系高溫過熱,從而導致電池的自燃或爆炸,其燃燒產生的溶解鋰會穿透貨艙或產生足夠壓力沖破貨艙壁板,使火勢能夠蔓延到飛機的其他部分。
鋰電池一旦出現燃燒情況,只有在它消耗完后,燃燒才能夠被熄滅,而且航空器上所配備的滅火劑對熄滅UPS電源鋰電池燃燒根本起不了作用,由此可見,鋰電池航空運輸的安全風險尤為突出。
2010年09月03日UPS6號班機,因運輸大量鋰電池,飛行途中起火,于迪拜機毀人亡,此后航空業(yè)禁止空運鋰電池。事后調查事故原因,發(fā)現是UPS航空6號航班搭載了許多鋰電池或含有鋰電子的電子產品(多達8100粒),在高空貨倉內受到撞擊,Boom,引發(fā)了火災。
為什么鋰電池國家規(guī)定不能走空運?
鋰電池采用活性金屬材料,在乘機時可能發(fā)生高溫自燃或短路自燃等意外。所以民航總局設置了關于UPS電源電池的航空運輸規(guī)定:旅客攜帶的照相機、手提電腦、攝像機等便攜式電子設備中的鋰電池,如安裝在設備中,且鋰含量不超過100wh(瓦特小時),可隨身攜帶或辦理交運;鋰含量在100wh,但不超過160wh的鋰電池,必須經航空公司批準后攜帶。備用電池必須單個做好絕緣保護,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。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禁攜帶。
需要注意的是,備用的鋰電池不能托運,必須放在手提行李中攜帶,且應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,旅客可以將備用電池放入原始包裝中,或用其他方式將電極絕緣,如在暴露的電極上貼膠帶,或者將每個電池放入單獨的塑料袋、保護盒中。
UPS電源鋰電池空運要求:
(1)鋰電池須通過UN38.3測試要求,及1.2米的跌落包裝試驗;
(2)托運人提供的危險品申報文件,標注UN編號;
(3)外包裝均須貼9類危險品標簽,貼有”僅限全貨機運輸”操作標簽;
(4)其設計應保證在正常運輸條件下防止爆裂,并配置有防止外部短路的有效措施;
(5)堅固的外包裝,鋰電池UPS應被保護以防止短路,在同一包裝內須預防與可引發(fā)短路的導電物質接觸;
(6)UPS鋰電池安裝在設備中運輸的額外要求:設備應進行固定以防止電池在包裝內移動,包裝的方式應防止電池在運輸途中意外啟動;
(7)單個包裝重量小于35kgs,鋰電池應使用托盤裝載,避免搬運過程受到強烈振動。
航空公司操作事項:
1、僅限全貨機運輸;
2、鋰電池空運信息出現在機長通知單上;
3、增強機組意識和在緊急情況下的決策可能因此改變;
4、告知第一到場人員貨艙內電池的種類和數量;
5、美國FAA要求鋰電池應裝載在飛機貨艙等級為C級貨艙內,貨艙內須有煙霧探測系統(tǒng),報警系統(tǒng),滅火系統(tǒng)。
以上就是UPS電源鋰電池不能空運的原因。在航空危險品運輸中,鋰電池屬于可燃易泄露物品,其實電池是可以運輸的,但要滿足航空公司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要求,例如只能裝入貨倉,數量應小于一定標準。大家可以向航空公司貨運部門詳細咨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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